丢个烟头害同事丢条胳膊 面临几十万元赔偿

发布时间:2015-07-15 11:57:44   来源:贵州都市报  

摘要:没想到丢个烟头,却要面临几十万元的赔偿。7月8日,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云岩中心内,在仲裁员的协调下,几方进行协商。

事故现场,轿车撞上路边货车所载钢材。

    本报记者曹源麟 摄影报道

    没想到丢个烟头,却要面临几十万元的赔偿。7月8日,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云岩中心内,在仲裁员的协调下,几方进行协商。

    一个烟头引发的事故

    2014年7月31日晚10点,贵阳金关钢材市场的保安人员张某下班开车准备回家。从市场内停车场出来,张某驾车左转准备从大门驶出,转弯过程中,张某突然感觉左眼被什么东西烫了一下。出于本能反应,张某低下头用右手揉眼睛,但车却没停下。接着张某感觉撞到了什么东西,下车查看,原来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

    当时同事魏某也坐在张某车上。事发后魏某描述,当张某驾车行至市场内保安亭路口左转时,有个人从大门处走来,张某驾驶的车一下子撞到那个人。

    魏某说,转弯以后没有路灯,视线不是很好,在车撞到人之前,他没有感觉到张某开车有什么异常。事后听张某说被人弹烟头烫到眼睛,所以才造成车辆失控撞车撞人。

    张某说,他的眼睛好像是被同事刘某弹飞进来的烟头烫的,车辆转弯时又正好加了一脚油,伸右手揉眼睛时,左手顺势往左边打了一些方向。但当时的车速不快,撞上货车后,听到同事在喊,他才知道撞到了人。

    同事丢掉一只胳膊

    刘某也是金关钢材市场的保安人员,他说,当晚10点接班后,他在保安亭外的空地上抽烟,“我将手上的烟头丢出,张某的车正好转过来,烟头直接飞进张某车的驾驶室里。”事后交警调查时,刘某承认亲眼看到自己丢出的烟头飞进了张某车里。

    之后刘某就听到一声响,张某的车撞到了什么东西。刘某赶忙跑过去看,发现原来发生了车祸。张某的轿车撞上了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车上装满了钢材,超出车辆一两米长,张某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和引擎盖正好卡在钢材下。

    被撞的吴某也是金关钢材市场的保安人员。吴某倒在地上,左胳膊不见了,几名同事赶来,将吴某送到医院抢救。张某在两车中间找到了吴某断掉的胳膊后,连忙将断臂送到医院。

    吴某被撞,胳膊在撞击力下被钢材从关节与肩膀之间“切”断。后虽尽全力抢救,但因胳膊坏死没有接活,吴某的胳膊被截肢。

    丢烟头面临高额赔偿

    据云岩区交警分局事故中队民警宋文峰介绍,交警部门通过调查取证,最终依法判定丢烟头的保安刘某为主责,开车的张某为次责,按规定在市场内停车的货车方和受伤的吴某均无责任。

    尽管事发已快过去1年,但这起事故的案件仍没结束,事故相关各方选择仲裁调解。7月8日,贵阳市道路交通事故联合调处云岩中心通知丢烟头的保安方、轿车方及伤者方前来中心进行协调。

    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邵子阳说,当天调解时,丢烟头的保安方家属觉得赔偿过高,有点想不通。“丢烟头的保安当时是开玩笑,无意惹祸,若这个烟头是故意丢的,不仅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还得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判定,仲裁委员会前期为伤者提供了一些法律服务,伤者需准备好如住院期间的相关票据,劳动和司法部门出具的伤残等级鉴定,伤残补助金等资料,仲裁委员会将对这些资料所有内容进行评估。通过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已预算出大概费用达到90多万元。根据警方事故责任判定,除了车子的交强险可赔偿10万多元外,剩下的费用将根据事故责任进行划分,主责方的赔偿高达几十万元。

    对于主责方保安来说,这笔几十万元的赔偿无疑是笔巨款,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相关三方都是钢材市场的保安,伤者的救治前期费用是由单位暂时垫付。

    目前,这起案件仍在协调中。

责任编辑:李灵敬

延伸阅读
    网友评论(共0条评论,查看精彩评论,请点这里)
    用户名:     密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