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一:购房入户。凡在贵阳市购买商业、办公用房和首次购买住房的,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备案的购房合同在购房区域办理入户手续或居住证,享受本市户籍人口就业、入学和就医等同等待遇,不受入住时间和购房面积的限制。
解读二:减免契税。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解读三:给予优惠利率。凡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以及二环四路城市带项目中涉及房屋征收的房屋产权人购房,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平衡的基础上给予基准利率下浮优惠。
解读四:加大公积金购买普通住房支持力度
1、扩大公积金贷款投放资金规模,在原20亿元贷款资金计划基础上增加8至10亿元资金发放住房贷款。
2、降低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为20%。
3、提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对个人和单位均按12%缴存比例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良好、具备较强还款能力的职工,购买自住房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
4、积极支持人才住房消费。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引进人才,可在一次性补缴12个月住房公积金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解读五:购房免汽车摇号。凡购买商业、办公用房金额每满500万元,并在贵阳市开办企业(公司)或经营,有合法营业执照的,可不参加摇号直接申请一个小汽车专段号牌。解读六:努力探索多元化的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模式,积极引导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配建20%的商业服务设施。项目用地采取行政划拨方式解决,配建的商业服务设施可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解读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可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缴纳8%土地出让金,转为普通商品房。购房人或配偶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和存量补贴缴交土地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