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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物价局解读《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 2014-02-18 15:15:46 来源: 云岩区人民政府
摘要: 3月1日,《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昨日,贵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徐光萍、贵阳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周从进做客本报,为读者解读新规及停车消费维权方法。

  3月1日,《贵阳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规定》(以下简称“新规”)正式实施。昨日,贵阳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处处长徐光萍、贵阳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局副局长周从进做客本报,为读者解读新规及停车消费维权方法。

  据嘉宾徐光萍介绍,今年3月1日出台的“新规”与“旧规”相比,有2个变动、2个增加、1个降标、1个调高。2个变动,即客车站免停时间改为15分钟(与机场、火车站一致)、夜间10时以后计时或计次两种方式收费均可,从低收取;2个增加,即政府投资建设公共智能机械升降式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在其它指导价类增加了固定停放服务收费标准;1个降标,即政府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共换乘站收费标准降低(原1小时的标准改为2小时);1个调高,即小区内中大型停车场的收费标准适当调高。

  嘉宾周从进表示,据统计,价格举报中心2012年共受理价格举报、咨询月800余件,其中,举报停车收费295件,所占比例41.26%。针对目前市民常见的路边停车被索预付款、停车场不将收费细则对外公示、停车不足免费时间被收取服务费或过路费等行为,嘉宾称,市民可采取索要发票或用手机拍摄收费视频取证后,通过物价局网络(#)、投诉热线12358或信访等形式向物价部门投诉。价格监督检查局工作人员一旦对投诉进行核实后,将依法对违反停车场价格规定的经营场所进行处罚。

  两位嘉宾表示,市民在选择停车服务场所时,应先看清收费公示牌,如服务商未按照收费标准收费或不开具发票,除了可以拒绝支付停车费外,还可进行投诉。另外,政府鼓励办理了正规停车收费手续,包括停车许可和收费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小区,在白天业主车位闲置的情况下,对外开放闲置车位,并按新规进行收费。切勿胡乱要价,否则物价监督部门将按规定对其处罚。

责任编辑: 彭钥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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